温州公立幼儿园入学条件

如题所述

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非龙湾区户籍,其父母持有龙湾区住宅类房屋产权(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幼儿;  

3.幼儿本人或幼儿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子女。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0日-6月30日  

三、照顾对象  

(一)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二)省、市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龙湾区(高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区委区政府认定的A-F1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市“两型”企业、五星企业及产业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高管的子女。  

(三)区委、区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的医务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本地就学的,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进藏干部职工异地就学办学》明确的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四)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学科骨干教师或骨干班主任子女。  

(五)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照顾对象于6月25日前,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龙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和其子女入园方便的原则统筹安排。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