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起事件中的保安,需要承担责任。当保安发现小偷以后,就去抓小偷,在抓的过程中,保安用胶棍打了小偷的腰部,结果没有想到就给小偷打成了重伤,面对这样的情况,保安到底要不要付刑事责任,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
任先生在某小区当保安,这天凌晨,任先生和往常一样在值班,这个时候任先生发现有一辆汽车的车窗是开着的,于是任先生就选择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来到车前以后任先生发现,有一个男子正在车里翻东西,这个时候任先生意识到,这是小偷。
于是任先生就赶紧大声喊道,让小偷停下手,当时任先生遇到小偷以后,还是很害怕的,因为毕竟自己是一个人,担心小偷要是对他动手,可能自己会吃亏,于是任先生随身携带的胶棍就拿了出来,就这个胶棍就打到了小偷的腰部。
然后任先生紧接着抓住了小偷的肩膀,把小偷拉了出来。后来小偷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做过多的狡辩,之后任先生和其他的同事就将抓到的小偷送到了当地的派出所。做派出所的小偷突然感到腰很疼,民警看到这样的情况,就赶紧将小偷送去了医院。
后来经过检查后得知,原来小偷的脾脏破裂,后来只能做了摘除的手术,这样的情况小偷已经是重伤二级了,后来任先生就被立案调查了,面对这样的情况,任先生表示自己认罪,并且也认罚,后来任先生赔偿了钱,小偷也谅解了任先生。
之后这起案件进入了审理,任先生在工作中发现了小偷,为了阻止小偷的行为,用胶棍将小偷打伤,面对这样的情况,法院选择公开的听证会,后来经过讨论,法院表示,在案件发生的时候,任先生的处理方式是不当的,所以导致了小偷重伤,是需要付刑事责任的。
但是任先生的行为,是为了阻止小偷,并且任先生的认罪态度很好,并且积极的赔偿。所以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最后听证会的人员都认为,做任先生不起诉。虽然任先生没有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任先生还是履行了。
虽然任先生是为了抓小偷,结果却没有想到,自己导致了小偷出现了重伤,也许对于任先生来说,自己的行为,是很内疚的,因此任先生的态度一直很好,也很积极。小偷虽然是大家都很厌恶的人,但是无论如何他也是人,也不能随意伤害小偷的身体,或者是性命,通过这件事情,希望大家要是遇到同类型事件,尽量要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