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离职后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身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金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账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9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账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账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120=900元,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块,你退休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的越多越好,你交的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到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当然就很亏啦。一句话,如果你在富有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的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亏本的买卖。

法律客观: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此作出的解释,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是已经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然而,具此认为该部分养老保险金完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养老保险费的属性,是显失公平的。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处理方法?实践中,大多数的审判机关采取以下解决方法:(一)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二)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未确定。这种情况,其分割不能按等差处理,只能按平等处理(三)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其他社会保险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身体因为一方伤害获得医疗费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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