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和自动离职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离职和辞职的区别有:
辞职,指的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如用人单位对员工有威胁、暴力等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员工可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
根据员工自己个人的意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关系;
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指的是员工离开原工作单位和原单位职务的劳动法律制度。离职可分为两种情况:
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所在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用人单位因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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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25

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

1、法律意义不同:

辞职: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用人单位无过错的“预告辞职”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即时辞职”。

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仅不能享受任何待遇,而且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离职时间不同:

辞职: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直接离开所在单位。

3、待遇不同:

辞职: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可否享受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的待遇

4、主体不一样:

辞职:主体是自己。

自动离职:主体不确定,有可能主体是自己,有可能主体是公司。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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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2-16

主动辞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是两者的主动性是不一样的,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 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

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第3个回答  2022-02-24

动离职和辞职的区别:

1、性质不同:辞职是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行离职是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辞职,强行解除与企业劳动关系的行为;

2、待遇不同:辞职后由劳动方支付应支付给劳动方的劳动报酬及其他权益。自离职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还可能被用人单位起诉造成违约损失;

3、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辞职和自动辞职的主体只是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4个回答  2022-02-28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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