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权征收农民土地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各项 征地补偿费 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