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有区别,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症状与临床表现不同、病因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近视
近视是屈光不正的一种。当眼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进入眼内,其聚焦在视网膜之前,这导致视网膜上不能形成清晰像,称为近视眼。
2、散光
散光是眼睛的一种屈光不正常表现,与角膜的弧度有关。平行光线进入眼内后,由于眼球在不同子午线上屈光力不等,不能聚集于一点(焦点),也就不能形成清晰的物像,这种情况称为散光。
二、症状与临床表现不同
1、近视
①、远视力减退
远视力减退,但近视力正常。看远处目标时常不自觉眯起眼睛。
②、视疲劳
过度用眼后出现重影、畏光、眼干、眼痒、眼异物感、眼部酸胀、头痛等。
③、外斜视
由于看近时不用或少用眼肌调节,导致集合功能相应减弱,易引起外隐斜视或外斜视。
④、眼球改变
眼轴变长,表现为眼球突出。当眼球前后径过长,眼球后极部扩张,形成后巩膜葡萄肿。
⑤、眼底损害
多发生在高度近视,这类患者会有程度不等的眼底退行性改变。
2、散光
①、视力下降
视力下降与散光的程度和类型密切相关。有轻度散光的人视力通常正常,中、高度散光则远、近视力均不好。单纯散光视力轻度减退,复性散光和混合性散光视力减退明显,若矫正不良可形成弱视。
②、视疲劳
对于视网膜上的模糊图像需要不断进行精细调节,加上视物发生扭曲,故散光眼,特别是远视散光眼患者,容易发生视力疲劳。表现为眼痛、流泪、头痛尤以前额部明显,视物重影,近距离工作不能持久。
③、代偿头位和眯眼视物
双眼有高度不对称散光者,为了看得更清楚,往往采取倾斜头位而导致斜视,散光矫正后可以恢复。患者有时为了得到较大的视网膜像,常像近视眼患者一样把物体拿到近处。高度散光者无论是看远处还是近处目标时都常常眯眼,达到针孔和裂隙作用,以提高视力。通过针孔或裂隙看东西,可以减少散光对视力的影响。
三、病因不同
1、近视
①、遗传因素
近视具有一定的遗传倾向,常可见家族聚集性,父母双方或一方近视,孩子发生近视的可能性会增大。其中比较明确的是,高度近视的发生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
②、环境因素
长期近距离用眼者的近视发生率较高,如果再叠加上环境照明不佳、阅读字迹过小或模糊不清、持续阅读时间过长、缺乏户外活动等因素,更加促使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③、诱发因素
微量元素缺乏、营养成分失调以及大气污染可能都是近视的诱发因素。
2、散光
①、曲率不等
即眼的屈光体表面弯曲度不一致,多发生在角膜,也可发生在晶状体。轻度的散光,认为是生理性的,最常见的是角膜垂直弯曲度较水平者大,一般约在0.2D。是由于上下眼睑的经常压迫所致,随着年龄的增加,这种生理缺陷有轻度增长的倾向。
②、光心偏离
多是由疾病、外伤引起的晶状体半脱位或位置明显偏斜,所造成的散光非常明显。
③、屈光指数不等
为晶状体不同区域的屈折率有差异造成的,如白内障引起的屈光介质变化,可导致各种散光,导致视物变形和多视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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