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又入职别的单位,办退休是按什么标准执行?
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来说,单位是必须按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这是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也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但,也存在一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
同时,还有一部分劳务外包人员,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并非我们所谓的劳动合同,二者属性和要求不同,外包就意味着单位把整体工作全部包给某人或某团体,属于一种商业性质的合同,单位掏钱买的服务,且不承担其他费用,至于五险什么的,都已经包含在外包费用中一并结算了。因此,上面两种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以前是灵活就业人员,入职新单位,单位给缴纳了养老保险。则按照在职人员的相关要求办理退休,之前的灵活就业缴费和在职缴费是累加计算的,不用担心自己缴费的问题。如果是劳务外包人员,或者入职单位未缴纳社保,则还是需要自己缴纳社保到法定退休年龄。
其实,二者在养老金的计算上差别也并不大,如果是先参加工作,后下岗,再次入职工作则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但题主如果是一开始就是灵活就业人员,那么再次入职到退休的与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主要是个基数差距。一般情况下来说,入职人员缴费基数更高一些!
灵活就业人员又入职新的单位,就是把你的档案材料转入新入职的单位,由新的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等费用,办理退休时,灵活就业的缴费工龄和新单位工龄一起计算办理退休,其它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看你灵活就业时缴费的档次和新单位交的档次有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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