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户口迁出能不能再迁回来

如题所述

女儿户口迁出能再迁回来。
女儿户口迁出去了,还可以迁回来。只要户主同意,就可以把户口迁回来。不过当事人要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而且在办理手续的时候要准备一些材料,比如说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的原件,还有同意户口迁出证明,同意接收证明等。具体的可以咨询工作人员。
现在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快了,网络也是非常的方便,如果想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在网上是可以直接办理的。只要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已经实行户口一站式迁移的话,而且当事人属于本省内户口迁移的前提下,就可以在网上办理户口迁移,但必须要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如果是过期的身份证当然是不能使用的,还带上自己的户口本原件,不能是复印件。然后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答案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就行。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市内户口迁入,应当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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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02
**女儿户口迁出后能再迁回来**。只要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就可以回原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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