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完成非现场执法站点,实现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重点桥梁、重要路段、重要通道全覆盖,对途经非现场执法点的货运车辆100%进行检测。
2、对货运车辆无牌、遮牌、假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进行非现场处罚。
3、各部门联合治超基本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实现 “一超四罚”要求的相关功能。
4、能够实时指挥调度、精准打击“黑名单”车辆。
5、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信息基本实现融合共享,交通、路政、公安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制作、数据交换和治超业务管理。
6、提供互联网缴费模式,可异地缴费,深化“放管服”。
7、通过科技手段,县域货运车辆超限率明显下降,在治超网络、联合执法、信用治超、信息融合共享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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