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县里面的小学老师,养老保险交到2007年9月,持续交了7年时间,在2007年9月到衡阳的私历学校上课,从我离开原学校就停发工资,停止交纳养老保险了,到现在已有2年半的时间,请问我现在能补交吗?不能补交的话,我在现在的私历学校能重新办一份社保吗?到退休时如何计算养老保险金?请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