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是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
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
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
扩展资料
户口本的具体用途:
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户口本;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
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新入人员的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办理生育申请、办理机动车、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为符合手续的有关人员办理入户,依法依规的保障公民的权益,这是有关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家庭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