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手续如下:
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社区医疗保险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者父子同底照片)以及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保情况的有效证明(以医保部门核发的参保证件为准)。
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还需分别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长期随父母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者父子同底照片)以及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保情况的有效证明(以医保部门核发的参保证件为准)。
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还需分别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长期随父母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一、办理手续如下:
1、城镇居民到社区所在的户籍劳动保障工作站参加保险手续。
2、城镇集体户籍、社区医疗保险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中心登记,到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二、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书最近两英寸的底部不戴帽子的彩色照片2(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父子底部图)和户籍书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健康保险部门参与发行的证书为准)。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2、城市低保和重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残疾人证书。
3、长期与父母同住的农民工子女,应当提供父母一方的暂住证、户籍、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
1、城镇居民到劳动保障管理处或社会保障局办理
2、办理完毕后,由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长情况证明单》,当场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应于五个工作天内向办理部门更正
3、每月1日至24日受理,当月申报的业务从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社会保障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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