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第三类。
易制毒指的化学品具有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 [1] 毒品的性质。通常是盐酸、硫酸、部分有机物、有机溶剂和极少数强氧化剂。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三类
1、甲苯
⒉、丙酮
3、甲基乙基酮(丁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扩展资料: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前两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易制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