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证分数扣完12分的处理流程如下:
(1)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4)拒不参加学习以及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二、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扣12分的情形如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