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是按98还是158天算

如题所述

北京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是按98天算。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时,法定产假为98天,这段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支付是基于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的权益,而非整个产假天数。北京市还规定了奖励产假,为期60天,但在这60天的奖励产假期间,并不发放生育津贴。因此,北京市女职工通常能够享受的生育津贴是基于98天的法定产假期间,而不是包括奖励产假在内的整个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
1、基于职工平均工资:生育津贴通常是根据职工在生育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2、按照规定天数发放: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通常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产假天数来确定;
3、可能涉及的附加津贴:某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提供额外的生育津贴;
4、与单位缴纳的社保关系:生育津贴的发放一般要求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
5、个人缴费情况的影响:职工个人的社保缴费记录也可能影响生育津贴的发放。
综上所述,北京市女职工在生育期间通常只能享受98天的法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而不包括奖励产假在内的整个产假天数。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
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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