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要求厂方赔偿多少?

我朋友在工作时间被机器上刀片从左手大拇指指甲盖整齐切下;一到两断了;到医院接回来了;可以评多少伤残等级?他厂是私人小加工厂没有买保险的;请问除医药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加工资之外的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要求厂方赔偿多少?请有经验的朋友说个具体点的金额。因为老板娘是亲戚,如果厂方要求私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赔偿多少才合理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30天内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有人单位不申请认定,受工伤本人可在工伤后1年内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审核确认是工伤后,在医疗期结束后,对受伤者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若鉴定确有伤残,受工伤者可得到“一次性伤补助金”(若企业交工伤保险,由保险基金支付,若没交,则有企业支付),另外,受工伤者离开单位,可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以上三个补助,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省保险条例规定执行,里面都有明文规定。
你所受工伤是否存在伤残,需要进行专业鉴定,鉴定结果是伤残的,应向用人单提出赔付要求。若切断手指接了回来,经鉴定,不存在伤残的,就没有任何赔偿。以所建议你行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

参考资料: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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