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部分内容
四、 劳动报酬
第六条 按甲方现行的工资制度,乙方每月工资为 元 ,另 元为绩效考核部分,按公司考核制度发放;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为 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与员工协商一致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七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货币形式按规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有更改,提前下发通知)
乙方依法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发薪时依法代扣代缴。
请问我的试用期有绩效考核部分吗?
按照你的情况,试用期有绩效考核部分。
劳动合同上写的很明确,公司的现行的工资制度是每月工资加绩效考核部分。合同里也明确约定了你试用期的每月工资,所以你试用期的总工资是试用期每月工资加绩效考核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员工有没有绩效工资要看当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由绩效工资,则用人单位就应当在试用期期间支付劳动者绩效工资。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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