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癌症女儿」在临终父亲面前跳舞?

如题所述

当生命与痛苦无法共存时,一个“好的选择”应当基于以下几点考量:
1. 个人意愿。个人对生与死以及痛苦的接受度应作为首要考量因素。如果个人明确表达不愿意再忍受痛苦,这一意愿应受到重视。
2. 亲属意见。个人在表达意愿后,亲属的意见也需考虑。特别是具有较高决定权的近亲属,他们的意见能代表家人的看法,这也需要加以重视。
3. 医疗建议。医疗专业人士在把握疾病状态和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对继续治疗的必要性和病人痛苦状况的判断也需要考量。这是对个人与亲属意愿的理性评估。
4. 文化价值观。不同的文化在生命尊严与个人自由间的取舍上存在差异。在重视生命 sacrality 的文化中,减轻痛苦的考量相对较小。这也是选择中不容忽视的文化因素。
5. 社会成本。选择延长生命还是减轻痛苦也需要考虑对社会资源的占用,这属于宏观层面的参照因素。但相比个人意愿而言,社会成本的影响应相对较小。
综上,当生命与痛苦无法共存时,“好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个人意愿、亲属意见、医疗建议以及文化因素等主客观条件。其中,个人意愿和亲属意见应属于首要考量因素。医疗建议能够提供较为准确的病情判断。文化因素则影响选择在生命价值和个人价值间的取舍。
在没有明显的个人意愿表达时,亲属意见和医疗建议的权重会相应增大。但大致上,选择的优先顺序应为:减轻痛苦尊重个人意愿重视亲属意见考量医疗建议兼顾文化因素。在这个顺序下进行选择权衡,才能做出在伦理上相对恰当的判断。当然,每种选择也需要对可能产生的后果作出权衡评估,这才是选择的完整考量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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