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继承财产,却要女儿抚养老人,法律怎么说?

有对老夫妻,无亲生儿女,过继抚养一对养子养女。生活一直是儿子女儿相互轮流照顾,三年前儿子媳妇以瞒骗方式继承房产,而后老人因重男轻女默认事实,女儿不知情。一直到现在老人住院需要费用,才了解整个事实,伤透女儿的心。现在儿子要求女儿和他承担一半费用和抚养,这在法律上是否合理?权利和义务应该对等的啊?既然儿子得到家产就应该所有抚养及费用他出,希望大家给点法律上的意见,谢谢!

你的提问出现了好几个问题。

首先,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前提的,照你所叙述的,现在老人都还在,不存在继承问题。

其次,对子女来说,瞻养老人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是不可推卸的义务,而不应当以是否得到遗产为条件。无论是否能够得到遗产、是否得到回报,作为子女的都应当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应有任何怨言。

再次,养子女在法律上与亲生子女有着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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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10
广东胡律师:

不管女儿继不继承老人的遣产,她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不过女儿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儿子没有经过她同意就将房产过户到她名下,可以要求分三分之一的房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10
赡养老年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不管老年人在财产上怎样分配,子女都需承担抚养费,像这种情况女儿承担的抚养费相对要少很多
第3个回答  2009-07-10
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无论是否继承财产。继承财产不是赡养的条件。
第4个回答  2009-07-10
他们把孩子养大,孩子对老人是有赡养义务的,如果他没有财产呢?你还是要赡养他,只是你可以按比例少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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