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年终奖,综治奖等福利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一部分人认为这些福利是可发可不发的,但是另外一部分人认为这些福利必须要发。其实在搞清楚年终奖综治奖等福利的本质之后,就会明白事业单位的年终奖和综治奖等福利,确实是可发可不发的,因为这只是地方性创立的自立名目的奖励。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而绩效工资又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也就是说这些的根本来源还是全单位里所有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很多人认为获得年终奖的人的奖金,实际上是从每位员工的绩效工资里按比例扣除的,所以这只是巧立名目,来克扣其他工作成员的应得工资,理应被取消掉。不得不说,确实会有这种情况的发生,但是也不乏真的拿公司利润来设立年终奖的公司。
各大企业的员工都开始关注这件事情,对于年终奖和综治奖等福利到底是不是应该发这个问题,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关部门也重视了这个问题,发现有些行内由于奖金奖励不平均,确实导致了在同个单位、不同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不平衡,尤其是在卫生教育行业。
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开始清理掉,名目繁多的绩效奖励,建立起了更加简单明了的绩效考核奖,也就是说未来可能会有那么一天,事业单位不再存在年终奖和综治奖。对于社会来说有这种质疑是好事情,有质疑就可以提出问题,提出问题就可以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之后就会让民生更加的有保障。有专业人士分析 ,在工资制度改革之后,对于未来养老和住房公积金都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