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大学生租房补贴

如题所述

1、补贴对象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程序有那些?
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在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变更在肥就业单位的;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
(3)申请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总结对新落户在合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法律依据: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四、加大安居保障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建设。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我市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以先行落户;上述人才在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住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