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对策

如题所述

4.4.1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湖南省土地利用经过长期开发和不断调整,特别是解放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在农业发展、基础建设、城镇建设、水利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土地合理、充分利用上,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湖南省在土地利用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本项目调查成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人口增长过速,人多地少矛盾突出。1949年全省人口为2986万,1998年末为6502万,50年中,人口增长117.75%,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由141人增至306人。人均土地和耕地分别由0.71公顷(10.7亩)和0.11公顷(1.7亩)减少到0.32公顷(4.82亩)和0.076公顷(1.1316亩)。人均土地和人均耕地的急剧减少,使得人地矛盾极为突出。

(2)开发利用和保护整治失衡。全省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重开发,轻保护。森林面积虽有增加,但林种结构变劣,活立木蓄积量减少(由1958年的2.83亿立方米减少至1998年2.45亿立方米),其屏障作用削弱,加之毁林扩耕,开矿挖山,推土基建,由此产生了大面积水土流失(由1949年全省总面积的7.1%扩大到1998年的21.1%)。虽然经过近几年的治理,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但整治滞后于破坏,导致表土冲刷,河湖库等泥沙淤积,洪涝加剧。

(3)土地资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非农业建设用地有待进一步控制。全省土地开发利用中,由于土地资源家底不清,造成了土地利用欠充分、欠合理的客观基础。过去,各类土地由部门分管,不少基础数据缺乏或难以统一。国土资源部成立之后,即着手解决上述问题,但仍属开端,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化。特别是,非农业建设导致了大量耕地被占用,大量地产收益流失,使得本来突出的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

4.4.2 土地利用基本方针

为促进湖南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省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是: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障全省重点产业的用地需求,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大力开发复垦未利用土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配置部门和区域用地,努力改善土地生态条件,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实行“开源”与“节流”并举,土地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并重,不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土地经济效益,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

4.4.3 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对策

土地利用开发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保护土地是一项功在当代,德在千秋的伟业,在进行土地利用开发时应做到:

(1)严格执行用地计划管理和依法审批土地。按照中央“宏观管理,微观搞活”的精神,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为依据,制定中期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期落实到部门和地区,按计划指标和用地定额标准严格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对既定的用地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严格依法审批土地。

(2)编制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专业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开发,才能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规划的编制应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依据,应在省级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市(州)、县、乡级规划。另外,根据各专业领域土地利用情况,还需编制城市、村镇、交通、工矿、农、林、水利及各类开发区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等。

(3)充分发挥以法管地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保护土地资源的依据。在严格遵守《土地法》的同时,湖南省应针对土地资源现状和特点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保护条例》、《湖南省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实施细则》、《湖南省经济开发区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严格依法管地,依法审批土地,加强土地利用监督和建立完善的执法监察制度。

(4)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各业土地。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以土为本。在土地利用开发时,以农业为基础,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调整与此相违背的用地结构,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行业内部挖潜改造,节约土地,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鼓励土地开发复垦,增加土地利用空间。

(5)广泛应用科技手段进行土地利用开发。土地利用开发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实现土地利用开发现代化、科学化。湖南省土地资源遥感综合调查工作是利用遥感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一项示范工作,是当代高新技术在土地利用领域的实践应用。本课题从遥感调查的角度获得了系统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在客观决策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但是,本课题成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只有实时或准实时地掌握土地利用变化动态,及时更新土地利用数据,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

(6)综合治理土地生态环境。土地生态环境优劣,不但影响近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必须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前提下,大抓生态环境改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大力植树种草,积极绿化荒山荒地,扩大城镇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二是大力治理花岗岩、石灰岩、紫色红层、第四纪红土地区中度以上的水土流失区,把治理与开发、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综合治理“三废”,使土地、水体、大气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四是适度地施用化肥、农药,使农产品“绿色化”;五是防止对矿山和地下水的乱采乱挖,消除已遭坡坏的隐患,积极复垦土地;六是对土地产生破坏被缓建、停建的经济开发区,限期退田或进行绿化。

调查表明,湖南省土地资源相对不足,只有合理规划,科学决策,有效监测,依法管地,才能科学地开发利用湖南省的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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