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国土资源局

如题所述

湖滨区位于河南省西部,黄河中游南岸的黄土丘陵地带,为三门峡市经济、金融、物流、技术和信息交流中心。北隔黄河与山西平陆县相望,东、西、南三面被陕县环围,西、北、南三面为黄河和青龙涧河环抱,状若半岛,故名湖滨。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行政区,为三门峡市市区所在,是豫晋陕三省通衢的枢纽之地。全区东西长22公里,南北宽15公里,总面积189平方公里。下辖3个乡、7个街道办事处,47个行政村,40个居委会,总人口33.22万人。

贺喜 党组书记、局长

余新艺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亚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匡向阳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张辉 副主任科员

贺喜简介:河南陕县人,1974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7年9月~1991年7月,在河南省农业学校学习;1991年7月~1993年7月,在湖滨区农牧局工作;1993年7月~2001年1月,任湖滨区教育体育委员会计财科科长兼市盲聋哑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期间,1992年7月~1995年7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2001年1月~2004年7月,任湖滨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4年7月~2006年7月,任河洛中密度板厂总经理兼三门峡市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管理委员会任主任(2005年12月,河南教育学院自考本科毕业);2006年7月~2008年1月,任湖滨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1月至今,任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湖滨区国土资源局是2002年机构改革时期,在原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建设局的基础上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按照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滨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湖政办〔2010〕19号)的规定,局现内设办公室、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规划科技股、地籍(测绘)管理股、法规监察(信访)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矿产资源储量与地质勘查股、煤炭管理股等9个股室。下设土地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矿产能源公司4个二级机构和崖底、会兴、交口、高庙、磁钟5个国土资源所。全局现有职工91人(其中退休16人),局设党组,下属支部3个,现共有党员45名。

【土地资源】2010年年末,全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类8个、二级类22个。土地总面积18758.58公顷,其中,耕地4482.56公顷,占土地面积的23.9%;园地1572.79顷,占8.4%;林地2268.23公顷,占12.09%;草地3454.86公顷,占18.4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662.36公顷,占19.52%;交通运输用地888.78公顷,占4.7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53.08公顷,占8.81%;其他用地775.92公顷,占4.14%。

【耕地保护】“十二五”期间,全区耕地保护面积5320.8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32.06公顷。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区政府与5个乡(街道)、47个行政村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行村级干部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村组干部行为,对支持非法占地行为,引发、导致不稳定行为发生的,村支书就地免职,村委主任停职处理。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达205块,设立保护标志30块,与村民小组签订责任书307份,与农户签订责任书7345户;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监察巡查制度。由执法监察大队及各乡(街道)国土资源所对各保护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的行为。严格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项目建设占用耕地667.7835亩,全部实行了“先补后占”,并结存指标202.2165亩;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用地引导服务,支持“空心村”改造、企业改制,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盘活存量土地12.3105公顷(其中王官油库0.596公顷、科利恩铝业7.6560公顷、顺天彩印2.6901公顷、三键1.3648公顷),由政府统筹安排,重新调配利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举办乡、村干部培训班2期,参加人员273人;利用“双节”、“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节日,组织大型宣传活动5次,宣传版面16块,大型宣传牌2个,设咨询台6个(次),宣传车12辆,接待来访38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有效地宣传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了惜地护地、依法用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土地整理项目】湖滨区土地整理项目由市级投资,区级实施,投入资金1306.65万元,建设规模3487.2亩,实现新增土地2222.9亩。项目涉及5个乡(街道)13个行政村21片,分8个标段实施。完成土方369.38万立方米。修建田间、生产路9条3298米、排水渠1357米,新打机井3眼,修复机井3眼,新建蓄水池1个、水窖12个,安装变电器1台,铺设地埋管道14340.4米,架设高、低压线路1371米。项目区地理环境属丘陵地貌,开发前沟深达40多米以上,沟内荒草满地,灌木丛生,田间道路狭窄,耕地零散,种植条件极差,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耕种条件和农地产量及经济效益。

【建设用地报批与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了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对项目建设用地提前介入,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即时上报和全程跟踪服务;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准确掌握全区2010年项目用地数量、结构,摸清用地需求底数,做好项目用地计划,并为用地单位做好项目用地的前期引导工作;简化手续,提高用地预审效率。加快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建立用地指标优先配置机制。以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重点项目与局职责逐项对接。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全部完成了用地手续。全年上报省政府四个批次报件,征用土地1667.3345亩,涉及建设项目28个。办理三门峡市东风长途汽车站改建项目、年产1.4万吨耐磨铸件项目、年产1000套微机控制高速分选机项目、年产5万吨高品质精细再生胶项目、南环路道路工程项目等项目用地初审、预审工作;九华纺织、科利恩、三键碳材、大中海、中隆置业等项目已供地;三味奇、三郎电气、吉祥驾校、瑞通汽车城、腾飞汽贸等项目收购储备手续;义乌商贸城(湖滨区段)、金三角项目的地上附着物清点、核算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底,全区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文字和图件成果,待省政府批准。到2020年,全区实现耕地保有量为5320.85公顷,其中崖底街道耕地保有量为404.47公顷,会兴街道耕地保有量为673.85公顷,交口乡耕地保有量为1236.11公顷,磁钟乡耕地保有量为755.65公顷,高庙乡耕地保有量为2250.7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32.06公顷,其中会兴街道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87.54公顷,交口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18.56公顷,磁钟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8.87公顷,高庙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67.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3523.82公顷,其中崖底街道1795.41公顷,会兴街道814.89公顷,交口乡512.60公顷,磁钟乡138.26公顷,高庙乡262.66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规模,崖底街道277.89公顷,会兴街道152.86公顷,交口乡319.28公顷,磁钟乡168.90公顷,高庙乡240.8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规模,崖底街道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4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76公顷;会兴街道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32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35公顷;交口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40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45公顷;磁钟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9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44公顷;高庙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5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31公顷。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0年底,全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完成了对辖区国家、集体、单位和个人用地的界址、范围、面积分布和权属等情况的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按照时间要求,将调查成果(农村调查)上报市二调办。查清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8个和二级分类22个的面积,形成了农村土地调查一、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及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库中的农村土地调查一、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等数据成果;查清了全区各乡(街道)基本农田面积及分布情况,完成了基本农田上图工作;编制了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6幅,土地利用挂图1幅,基本农田分布图1幅,耕地坡度分级图1幅,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1幅;签订了权属界线协议书,在外业调查的基础上,为全区48个行政村确定了土地权属界,共形成调查工作底图16幅、《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22本、《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167份。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湖滨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出台。该标准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9〕152号)、《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政〔2010〕47号),结合湖滨区实际,在充分听取区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参照近三年来全区范围内实施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偿标准而形成。新《标准》涉及房、窑、井、棚、墙、苗、木等共67项(级),对三门峡市制定的补偿标准中无补偿标准的地上附着物(56项—67项),根据实际情况,在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和测算,根据附着物种类变化情况,增加了分类补偿标准,完善了补偿政策。

【矿产资源】湖滨区矿产资源以铝土矿、煤、冶金辅助原料、建筑材料等化工原料矿产为主。共发现16种矿种:煤、铝土矿、硫铁矿、石膏、耐火粘土、化工灰岩、水泥灰岩、建筑石材、建筑用砂、砖瓦粘土等。已开发利用的铝土矿、石膏、石灰岩、砂石等矿种,主要分布在高庙乡和磁钟乡,呈点多、面广、规模小特点。

【矿业权管理】全区共设置采矿权17个,分别是石膏2个、铝土矿3个、石灰岩11个,页岩1个。其中省厅发证3个,市局发证6个,区局发证8个。采矿权设置面积11.3477平方公里,其中铝土矿区9.9208平方公里,石膏1.0481平方公里,石灰岩0.3788平方公里;探矿权3个,为于家岭铁矿详查、侯村铝土矿详查、角古东铝土矿详查,分别由河南省地矿局第四地质探矿队、陕县锦鸿矿业有限公司、陕县锦滨矿业有限公司实施。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编制实施《湖滨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依据资源分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铝土矿、石膏、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进行整合,采矿权由17个整合到13个,减少24%以上;全区17个采矿权全部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和法定用途管理使用,收缴采矿权使用费4500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1.0738万元;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开展甲类矿产资源动态监测工作,并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为辖区的17家采矿权人完成动态监测报告;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专项核查、突击检查的方式,并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高庙矿区展开多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组织联合执法2次,独立执法5次,动用车辆16台(次),机械10台次,炸毁井口6座、拆除铝石炉4个,没收炸药24公斤(交公安部门),暂扣电动机、发电机、电焊机、风钻等设备15台,采矿工具26把、坑木3方、送风皮管60余米,没收矿石288吨,拆除工棚8间、120余平方米,遣散民工38人。

【地质环境管理】本年初,制定下发了《湖滨区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反应的各项制度,健全了区、乡(街道)、村、农户的多级群测群防网络,明确了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隐患点附近地区250户群众、34家单位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建立汛期气象预报平台,配置了铜锣监测应急救援工具,实行汛期定期不定期巡查和24小时值班制度;申报的三门峡大坝景区周边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争取资金401万元;举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培训班,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地震预案,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及救援物品的配置,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活动,从抓宣传、抓责任、抓预防、抓避让等方面着手,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划化和标准经,达到了“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的目标,由于措施到位,湖滨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李巧芬获“全国优秀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称号。

【煤炭管理】根据《中共湖滨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湖滨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湖文〔2010〕07号),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内设科室增加煤炭管理股,职能是负责对全区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规划;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年检、延期、注销进行审核;对各种特殊工程进行培训,办理特种工资格证;对煤炭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办理资格证书;征收煤炭生产企业的维简费和救护费;对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变更、终止进行审核;对办理煤炭销售经营许可证有关资料和条件进行审核;对市区的煤销企业、民用煤加工企业(蜂窝煤厂)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煤炭生产、经营中有关违法案件。2010年,对15家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年审,涉及3家批发企业,12家零售企业,同时,对全区14家无证洗煤厂开展全面检查。

【执法监察】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完善执法监察巡查责任制,完善“区监管、乡实施、村参与”的三级巡查网络,逐级落实巡查责任,完善巡查台账,全年发现违法案件43起,立案查处38起,收缴罚款142.81万元。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3月初,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清查摸底,逐宗登记造册,逐案立案查处。清查出违法违规用地12宗(含2009年卫片执法的全部违法用地图斑),面积166.54亩(耕地89.06亩),补办10宗用地手续,2宗强制拆除复耕,移送财政部门没收建筑物面积32628平方米,移送公安部门4起,移送法院8起,建议党政纪处分8人,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的发生。

【第十次卫片执法】2010年3~5月,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对2009年度(第十次)卫片检查涉及全区9个图斑、1宗用地,监测面积273.1亩,实测面积280亩,开展外业调查和内业核查,经检查,合法用地9宗,面积273.5亩,实地伪变化1宗,面积6.5亩。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局(委)一把手为成员的湖滨区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召开卫片执法检查专题会议,并多次听取国土部门的汇报,由于措施得力,违法用地(1宗,面积26.6亩)整改到位。

【信访工作】坚持领导接待日、首问负责制、领导下访制、分片包案制、中层干部下访排查制、定期召开座谈会等相关制度,借助“流动调解”、“区信访联席会研讨”创新信访机制,并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为契机,积极化解各类土地信访矛盾问题,对案件落实包案协案责任制,从接案、受理、交办、转办、督办以及答复等环节详细规范,并做好信访排查、督办、回访和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创新基层信访联络员机制,各所配备一名信访联络员,及时通报各乡(街道)涉土(矿)信访稳定情况。2010年,组织区域矛盾纠纷排查35次,排查不安定因素27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起,办结22起,办理信访事项复查2件,办理政协提案3件。全年无涉及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赴京到省集体上访和恶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警示约谈办法】2010年,湖滨区政府出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如果所辖行政区域内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以及媒体屡次曝光土地违法案件的,区将对乡(街道)主要负责人实施告诫性谈话,“警示约谈”由区政府授权区国土资源局进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防范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办法》规定,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出现下列六种行为之一的,将启动约谈警示机制:一个自然年度所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以上或虽未达到9%,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个自然年度所辖区内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以上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对上级交办、转办、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较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需要警示约谈的事项。《办法》要求,实施警示约谈后,区国土资源局将对被警示约谈乡(街道)的自纠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但是,警示约谈不代替依法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法律处罚。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两名业务骨干充实到“两整治一改革”办公室,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分解了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落实到人。为保证学习效果,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讨论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每次学习有心得。全局干部职工记读书笔记868篇,3640余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620篇,约124万字。并邀请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律师、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3场,参观了反腐倡廉成果图片展览和廉政剪纸展览,开展了“廉政楹联”征集、并装裱上墙等廉政文化活动。重要节日,通过发送手机廉政短信、召开廉政集体谈话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敲警钟;围绕风险点排查的工作要求,逐项排查权力事项,找出风险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单位和基层群众、下发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找准、找全、找实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处出个人风险点173处,部门及组织71处,建立了廉政风险点信息库。

【协管员队伍管理】为规范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管员的桥头堡垒作用,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建立量化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和日常管理内容,逐人建立了管理台账,签订了责任书,每月定期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手机短信报告制度。周三、六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各乡所报告辖区巡查情况,及时向包片责任人汇报违法主体、违法位置等内容;实行例会制度。每月23日定期召开例会,部署下月工作重点,通报上月量化考核情况;建立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提出学习内容、要求和标准,提高处置问题的能力;建立激励资金制度。依据量化考核分数发放奖金的方式,促进协管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2010年,全区协管员共化解各类土地纠纷12起,制止违法用地10起,提供违法用地信息28条,化解可能信访2起,对违法案件查处、基层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荣誉称号】湖滨区国土资源局连续三年蝉联“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三门峡市三三项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10年度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贺喜先后荣获“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工作者”、“三门峡市新农村建设先进工作者”、“湖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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