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驾驶证的几种情况(驾驶证一般什么情况下会被注销)

如题所述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62号令)第七十九条应当注销驾证的十一种情形,原文如下: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九)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十)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十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一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九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九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62号令)
这些需要注销的情形里有些是不可避免的,有些则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避免的,如不违法吸食毒品,按时换证、按时体检,体检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就可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驾证被注销了,还想开车怎么办? 有些简单处理就恢复了,参加体检、参加科目一考试就恢复正常了;有的稍微复杂一点,可以直接申请参加全科考试后获取驾驶资格;有的则需要按照初学要求,老老实实参加培训、考试。
我们把上面这些总结为一张表,方便朋友们查阅:
今天周末,咱们就说这么多,少占用您一点休息时间。下回咱们聊聊驾驶人在申领和使用驾驶证的过程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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