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用手续。
一、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是国家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的一种证件,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也是享受优待的凭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分为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持有这两种证件的对象,都可以享受国家和地方提供的各项优待服务,包括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惠。
二、退役金和抚恤补助金
退役金是国家为了表彰和奖励退役军人,在服现役期间为国防建设作出的贡献而发放的一次性补助金。退役金按照服现役年限、职务等级、荣誉称号等因素确定标准,并根据物价水平适时调整。
抚恤补助金是国家为了保障退役军人基本生活而发放的定期补助金。抚恤补助金按照参战经历、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标准,并根据物价水平适时调整。
三、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退役军人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方面的权益而建立的制度。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
四、就业安置
就业安置是国家为了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再就业而提供的服务。国家实行统一安排就业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安置入编或者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
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自愿放弃安置入编的退役士兵,国家提供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并给予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对退役军官、文职人员,国家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工作或者提供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并给予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