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上月忘缴纳怎么办

如题所述

灵活就业上月忘缴纳的处理方法如下:
1、打开app,点击首页的【市民中心】,找到【社保】选项进入;
在【市直社保服务】中向下滑动屏幕,找到【欠费补缴】进行操作;
注意每月22日17时后到次月1日是月结期间,此时不能进行补缴
2、如果银行代扣未成功,应确认代扣账户余额是否充足;
若余额不足,需及时补足并到税务服务机构进行社保费用补缴
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期通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25日,不能跨年度补缴;
每月的缴费时间为10到17日、19到25日的工作日。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责任:
1、灵活就业人员应自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在规定的补缴期限内补缴;
3、补缴时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具体比例依据当地社会保险政策规定;
4、长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会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
5、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指定的服务平台了解具体的补缴程序和要求。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在忘记缴纳社保费用时,可以通过app进行欠费补缴,但需注意月结期间不能进行补缴。如果银行代扣未成功,需确认账户余额充足并及时补足,然后到税务服务机构进行补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25日,不能跨年度补缴,每月的缴费时间为10到17日、19到25日的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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