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像处理系统是一种专门用于图像数字化、处理和制图的设备系统,它由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两部分构成。硬件主要包括:
软件部分包括数据输入、图像变换、恢复增强、分类、统计分析和编辑输出等程序,适用于科学研究、产品生产或两者结合的多种场景。系统设计面向对象和应用,主要由硬件和软件基本组件构成,硬件包括图像数字化设备(如扫描仪、照相机)、图像处理设备(计算机)和显示设备。
图像数字化器负责将图像转换成数字形式,涉及采样、量化和信息保存。性能指标包括像素大小、图像尺寸、局部特征、线性度、灰度级和噪声控制。例如,数字照相机由镜头、感光元件、微处理器、存储器和各种接口组成。
存储设备分为短期快速存储(如计算机内存)和长期存储(如磁盘、磁带、光盘),分别满足不同速度和容量需求。处理设备方面,不同的系统如Macintosh、PC兼容机、图形工作站和大型计算机各有其操作系统和资源分享方式。
输出设备包括永久性显示(如照片、胶片)和暂时显示设备(如图像监视器)。图像显示系统的关键特性包括大小、光度和空间分辨率,以及高频响应和噪声控制。
处理软件方面,Photoshop等主要用于图像编辑,而C语言、Matlab等编程语言则提供了专业领域的二次开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