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的嫌疑犯已经被抓获了。
看到这个新闻以后,我真的非常震惊。让我震惊的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之大已经达到了81岁。第二个原因是伤亡人数之多,竟然伤亡了这么多人。所以这两个因素结合在一起,我觉得这个事件还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内蒙古赤峰发生命案3死4伤,这个数字一看就非常的吓人。看到这个新闻以后,我还是非常有疑惑的,为什么已经81岁的嫌疑犯还要去杀人呢?而且为什么会伤亡这么多人数呢?
目前官方还没有给出一个比较确切的原因,很多线索正在逐步建的调查当中。我觉得其中的原因主要可能是以下几个:
原因一:利益关系
我觉得这名81岁的嫌疑犯和被砍伤的人员之间有可能涉及到利益问题。在通过交流的方式没有解决的情况下,这名男子有可能会大大出手,从而导致了这么大的伤亡。也就是说,这名81岁的嫌疑犯想要通过暴力方式来解决利益问题。
如果真的是这种方式的话,那我觉得是十分惋惜的。因为现在都已经是法治社会了,各方面的法制法规都已经相当健全了,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样的事情。而且不管是谁拖欠了工资或者是其他利益的关系。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有很多的法律援助部门。
所以,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部门的帮助。没有办法的时候也可以通过起诉通过寻找律师的方式来解决。为什么要通过暴力的方式来解决呢?
这种暴力的方式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因为这种利益关系问题本来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可以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但是使用了暴力以后就成了一个刑事案件,就只能通过审判的方式加以解决了。
原因二:犯罪嫌疑人精神不太正常
除了利益关系以外,我能想到的另一个原因就是犯罪嫌疑人可能精神状态有问题。这名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受到了刺激,或者是受到了其他的影响,最终导致他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所以我觉得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况如果出现问题的话,有可能会使得这个问题就更加复杂化。因为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法律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有可能会更加偏向于犯罪的嫌疑人。
因为他可能是一个精神患者,所以他的很多行动都是不自主的,是失去控制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之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7月10日)上午9点19分,内蒙古赤峰市委宣传部发布通告,7月9日晚上23点20分,在赤峰市洪山区桥北悦心老年公寓(民营)里面发生了一起命案,命案共造成2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其中一名受伤者在今天凌晨5点左右抢救无效死亡,另外四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所以该命案一共造成了3人死亡4人受伤。
命案发生之后,警方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然后将81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当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善后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网友对此事的看法也是议论纷纷。
81岁杀人会不会被判刑,国家有国家的法律,所以该怎么处理这位81岁的嫌疑人,肯定会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的,虽然官方并没有通报案件的细节和原因,但是这件事最令人不解的是,一个81岁的老人怎么可能会如此冲动呢?81岁的年龄早就应该活明白了,什么都看透了,可他还是犯下了命案。
高龄老人犯罪法院该怎么判?一审二审高院,这一圈下来怎么也点4-5年,老人85了,这时候活不活还不一定那,在说我们国家的法律,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杀人犯年龄超过八十周岁的,不适用死刑。现在提倡少杀,尽量没有死刑,这位81岁疑犯,又如何给死去的死者一个公道呢?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