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下班途中,经过工地摔伤,承包方己赔偿费用,工伤也认定,我能主张单位赔偿吗?

如题所述

朋友,你受伤的主要原因就是工作下班而发生意外受伤的,既然已经认定是工伤了,你现在当然可以找单位赔偿了,那是可以肯定的事情,1.如果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不合理的,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现在清楚了吧!希望采纳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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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2
在下班途中,经过工地摔伤承包商已经赔偿了,费用工伤也认定了。你这个跟单位的没有关系,承包方已经赔偿给你了,你不可以再向单位要赔偿费。
第2个回答  2020-08-22
你在下班途中经过工地摔伤了,已经得到工地承包方给了你赔偿费用,另外你进行了工伤认定后也可以得到单位的赔偿的,假如你还要主张要单位额外赔偿的就不一定能得到的,这样的要求没有胜算的,建议你不要追究为好。
第3个回答  2020-08-22
可以,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范围之内。
第4个回答  2020-08-22
单位可以适当补偿,但施工方已赔偿所有费用,原则上不能得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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