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租户走了,营业执照没注销怎么办

如题所述

1、房东去找到前租客拿到相关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2、再找后租客说明,商议;
3、如果前租客找不到可以去本市工商局调档;
4、如果前租客没有销户,就与后租客要求前租客销户且告知其不销户后果。
可以联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1、首先房东没办法自行办理注销或者原租户的注册地址变更手续,这一切都要由原租户办理才行。
2、其次,新的租户或者房东自行注册公司使用原地址,是没办法通过注册的,必须是之前的租户迁移才行。
3、最后,现在可行的办法就是找到原租户,要求其办理迁移,要么就等到它自然注销。否则你只有请工商的人进行现场勘查,由工商部门出具证明,新租户才能办理登记手续。但后面的这个方式恨过工商不愿意做。
如果当地对营业执照的地址的要求是唯一的,也就是说不同的公司不能用同一地址办理营业执照,则应按照规定处理。公司同址的原因就是原经营者没有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房产所有者又出租该地址。如果工商部门不予受理开业登记手续,注册地址占用解决方法如下:
1、原公司办理变更、注销手续。联系到原经营者的常规操作,可联系该公司,要求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工商系统地址库会更新,地址占用问题就解决了;如该公司已不打算经营,可联系办理注销手续。
2、办理地址撤销手续。需要房产所有者的配合,到所属的工商分局递交承诺书,由权属单位或者个人填写,会有工商人员上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话,就会批准,完结撤销手续。这样该址就能进行注册登记。
3、换新地址注册。如果原注册公司不配合,产权人也不愿签承诺书,那就只能选择其它的合适经营场所重新登记。
营业执照是不允许出租的,如果当事人出租,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应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承租人产生法律后果,如欠款等,则当事人先承担,然后当事人才能向承租人追究。对于签订的营业执照出租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有什么
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
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
3、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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