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可以给看守所关押的犯人送书。但给犯人送的书是需经看守人员检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