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销户怎么办

如题所述

因火灾将机动车烧毁的应有公安消防部门鉴定后出具鉴定书,然后拿着鉴定书、本人身份证、行车证、驾驶证到车管所办理。如果这些都没有没法办理。

根据最近公安部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海关监管车辆,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四)、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扩展资料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汽车报废流程: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

具体过程:、

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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