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学区规划

请问,河畔家园是实验中学学区吗?

  今年锦州初中学区划分方案出台

  本报讯张宇、记者富宝华报道:初中学区的划分备受家长关注,7月2日,锦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2008年局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要求,今年锦州市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划分学区、就地就近入学的办法。具体方案如下:

  招生程序及小学

  毕业生登记要求

  首先由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负责招生分配工作,学校负责组织报到入学工作。具体程序是: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部署小学毕业生登记工作;基础教育处根据登记卡分配给各初中;各初中根据本通知规定,组织小学毕业生持住房凭证、户籍(户籍证明与住房凭证的关系),核实入学登记卡和招生名单,接收入学。

  各区小学负责组织学生携带户口、房本等具有法律效用凭证,以班为单位登记。登记要按照登记表的项目如实登记;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登记凭证不全的不予登记;外来经商打工子女凭原住地户口本、暂住证明、租房协议等登记。

  局直初中招生范围

  (一)在古塔区、凌河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松山新区属局直初中学区的小学毕业生。

  (二)锦州四中、五中、八中招生对象:

  1.与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居住一处(不含门市房),在2007年5月1日前办理的(2009年、2010年初中招生,办理时间均为2007年5月1日前;2011年初中招生,办理时间为2008年5月1日前),具有住房执照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全部合同手续、回迁协议等的本学区小学毕业生。

  2.有两处住房,一处出租,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入学。

  3.与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确实没有单独住房,符合本项第1条的小学毕业生。

  4.父母离异,按判决书随监护人,符合本项第1条的小学毕业生。

  5.现役或转业军人子女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实际居住在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

  6.凡不符合上述规定小学毕业生按下列区域进行分配。(1)户籍在锦铁里、兴华里、民和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十八中接收入学。(2)户籍在白日里、吉庆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二中接收入学。(3)户籍在国和里、凌安里、安富里(牡丹西街以西)、安乐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七中接收入学。(4)户籍在市场里、牡丹里、安富里(牡丹西街以东),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逸夫中学接收入学。(5)户籍在平安里、北一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十三中接收入学。(6)户籍在东一里、东二里、北二里、北三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七中接收入学。

  (三)外来经商、打工子女,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安排入学,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

  (四)租房学生,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分配学校。

  (五)如出现上述不含的特殊情况,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依据本通知的规定,统筹安排初中入学。各初中不得拒收或收取借读费。

  (六)军人、高校博士生子女入学按照市委《关于驻锦部队现役军人及高校博士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锦委[2005]49号),可到市实验学校入学。

  (七)口述学生不予登记,由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登记。

  各初中不得以任何

  名义招收择校生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规定,坚决制止择校。各初中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招生名单上没有的、无登记卡、个人持登记卡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新生入学后,以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的招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籍。各初中违反本通知招收的择校生,在校期间不得以本校在籍生资格参加市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等任何评选;不得以本校在籍生资格参加市以上各种学科竞赛和体育、艺术等比赛;初中升高中招生时,不享有保送资格及分配指标招生录取资格,群众举报由招生学校负责调查处理,后果由招生学校和学生本人及家长自己负责。

  不属本学区的学生

  登记卡将被退回

  各初中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的招生人数,认真按照招生规定做好审核工作,并将不属本学区的学生登记卡退回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由基础教育处按招生规定再做分配。为了保护本学区学生的切身利益,入学两周内学校负责组织班主任对新生复查工作。凡是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新生由初中将名单和应去的学校报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再进行分配。

  另外,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查处工作。整个初中招生过程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择校在入学两周内回原学区学校的学生,各学校仍按新生入学对待。超过两周的学生,按本通知规定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各初中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做好招生工作,严肃组织纪律。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造成影响的学校或个人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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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21
备受关注的锦州市初中招生政策于日前制定完成,初中招生按“淡化户籍,强化住地,划分学区,就近入学,禁止择校,促进均衡”的要求,今年锦州市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划分学区、就地就近入学的办法。锦州市四中、五中、八中学区政策出现调整,部分学校学区出现变化。

四、五、八中有特别要求

四中、五中和八中仍是招生热点学校,对于这些热点学校,教育部门有特别要求。早在去年锦州市教育局相关通知已经规定,今年再次明确:锦州四中、五中、八中招生对象为:1.与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居住一处(不含门市房),在2007年1月1日前办理的(2008年、2009年、2010年初中招生,办理时间均为2007年5月1日前),具有住房执照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全部合同手续、动迁协议等的本学区小学毕业生。2.有两处住房,一处出租,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入学。3.与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确实没有单独住房,符合本项第1条的小学毕业生。4.父母离异,按判决书随监护人,符合本项第1条的小学毕业生。5.现役或转业军人子女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实际居住在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这项政策意味着:2010年内想通过购买上述三所学校学区房上学的家长,必须在今年5月1日前办理完相关学区房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锦州四中、五中、八中学区的小学毕业生按下列区域进行分配。(1)户籍在锦铁里、兴华里、民和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十八中接收入学。(2)户籍在白日里、吉庆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二中接收入学。(3)户籍在国和里、凌安里、安富里(牡丹西街以西)、安乐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七中接收入学。(4)户籍在市场里、牡丹里、安富里(牡丹西街以东),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逸夫中学接收入学。(5)户籍在平安里、北一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十三中接收入学。(6)户籍在东一里、东二里、北二里、北三里,但无房照等法律依据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七中接收入学。

部分学区有变化

此外,对比去年的学区分布,今年新出现的变化是:七中今年取消了太和区和乐里、太和里、平和里(城区户口的学生);十三中今年取消了太和区东太平里、西太平里、西宁里、太安里、凌西里、宣仁里、新民、孟屯(城区户口的学生);今年十七中不再招生,其学区进行了重新划分,菊园街道花园里、兰花里、杏花里、菊花里的学生划到了十八中的学区内(今年学区划分详见图表)。

入学两周内对新生进行复查

此外,今年明确提出辽宁省教育厅规定2010年全省实行高中招生平均达到100%分配指标的政策,这也为备受关注的指标到校政策确定了时间表。按照规定,各初中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招生名单上没有的、无登记卡、个人持登记卡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新生入学后,不重新办理学籍,以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的招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籍。各初中违反本通知招收的择校生,在校期间不得以本校在籍生资格参加市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等任何评选;不得以本校在籍生资格参加市以上各种学科竞赛和体育、艺术等比赛;初中升高中招生时,不享有分配指标招生录取资格,群众举报由招生学校负责调查处理,后果由招生学校和学生本人及家长自己负责。

为了保护本学区学生的切身利益,入学两周内学校负责组织班主任对新生复查工作。凡是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新生由初中将名单和应去的学校报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再进行分配。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4868495.html?fr=cf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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