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具备或满足什么条件,军婚可以离婚?

男方为军人

《婚姻法》(修正案)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不是军人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的,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是:1、军人一方重婚。2、军人一方与他人同居。3、军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4、军人一方虐待家庭成员。5、军人一方遗弃家庭成员。6、军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7、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如军人一方因严重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的。

参考资料:《婚姻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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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30
军婚是爱保护的,主要是要经过男方同意。
如果是因为生活小事,能忍就忍吧!过日子就这样;而且我家先生也是军人,常年在同一个城市见不了几次面,都结婚2年多啦连婚纱照都还没来得及补拍呢!
第2个回答  2009-07-28
如果可以的话 最好还是别离了 好好过 大家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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