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解释,懂法律的进来

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那如果投标的企业成立时间不到3年呢?政府采购对投标企业的注册时间有没有限制?请懂法律的进来回来,多谢!

第1个回答  2009-07-05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地方制定的实施办法规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不是指企业必须经营3年以上.刚成立的企业,也可以参加.
第2个回答  2009-07-05
所规定的硬性条款是相对于成立时间较长、信誉度较好的经营者(即政府择优选择。对于成立时间较短(不足3年的)也可以参与采购招投标,但相对于第一类的公司优势性有所降低。
第3个回答  2009-07-04
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就单位成立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经同意即可参加。

但现实中一般较麻烦。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4
1、22条中并未要求投标企业最少成立年限,所以“(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非针对成立年限的约束,只是对违法记录的要求。
2、根据“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很多采购人在招标人文件中会就成立或经营年限提出要求,所以成立时间短不是优势。
3、政府采购的招标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也不限制成立年限作为投标资格。
4、所以只要招标文件没有具体强制要求,投标人资格与成立年限无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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