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婚假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具体婚假安排如下: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广东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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