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职业顾问的工作到现在已经有一年零八个月了,这样的一个情况我们公司这边的项目就快结束了,公司老总觉得可能现在留着这么多人没多大用处就想把我们调到代理公司暂时用几个月,这个代理公司是我们开发公司请来卖我们的二期房子的,因为代理公司也只有三个职业顾问人数不多,以公司的说法是暂时把我和另外三个同事借给代理公司用几个月,等我们把代理公司的项目做完了我们还是回到自己的公司,还是属于原来公司的员工,这几个月我们的工资都由代理公司发,也要服从他们管理,他们的工资是多少我们就是多少,可是去到代理公司那边他们说的跟我们公司说的又不一致了,并且叫我们四个写应聘表,还说我们现在在他们公司属于新人,试用期是两个月,底薪1500,试用期满了如果他们公司觉得行就继续留下来底薪可以升到1800一个月。然后我们同事几个觉得公司这样做有猫腻就不愿呆在代理公司了现在回到自己公司来了,然后马上给我们的经理打电话并告诉她现在我们都回到自己的项目部了,我们都不愿去代理公司,因为他们的说法和我们公司的说法不一致而且条件太苛刻,我们经理说她等会给领导打电话然后叫我们几个等她的消息,可是现在都两天了,她也没任何回复,而且公司现在还拖欠我们几个同事每个人有几万块的佣金提成。现在大家都觉得公司这样做是在变相性的裁员。可是我们都不太懂法律,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做才好,怎样才能维护到我们自己的权益?希望学法律懂法律的人来进来开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