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里口头说出离职,我是否可以走人了?

我的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做满了二个月,拿到了第一个月工资过,本来是打到卡里的,可我的上司好像没有上交我的卡号,导致我拿的是现金。我不知道第二个月里,我拿的是现金还是打到卡里的(他后来再次问我拿过卡号,我给他了,至于他有没有上交,我就不清楚了。)
现在是第三个月,我提出了离职,是口头的,上司也同意了。说给他一个月的时间,我答应了。第二天,我催过她,能不能快一点,他说最快也是一周到二周。
后来我想到我只是口头说离职,万一他赖账怎么办。第三天,我想问他有没有表要填的。可是他一天没有来。而且,从我口头提出已经有三天了。
我现在想离开了,我怕我第三个月里的工作,如果没有做满月的话,他会不给我钱。
我是很基层的员工,无法找到上面的领导,只有找我的上司,或者等上面的领导自己来。
我就是怕我的上司,知道我想干吗,就故意不来。
请问,我可以用什么方式,顺利离职吗?
我跟公司签过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上写着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
我现在是口头提出,公司会不会说我没有提出过呢而赖掉我第三个月里的实际工作天数呢
我记得以前走的人,都是填个什么表格的

嗯 我也感觉出来,他考虑的是自己有没有安排好,脱我的时间。我说了,我们是基层人员,所有的人,这方面的问题,都是找这个上司的。可能,我的上司,猜到我要问他要离职表了,所以故意不来。
还有我想问一下3楼的,什么叫,我的手续办好了。是指我填好表格就可以了吗?

我是在总公司的其它部门上班,没有人事部门,总公司在很远,有什么手续问题,都是靠一周固定的二次公司里的人来,让他们带给总公司东西什么的。比如说,新进员工的劳动手册,包好之后,等他们来,把东西给他们,带给公司总部。

想问一下四楼的,我要怎么拿到打卡记录,就是一张考勤卡,每天要打的,我要怎么拿。我只有工作卡,还是手写的,第一个月的工资条,还能有什么呢。
还有,请问我是不是该等到公司给我一份离职的文件,是不是就是批准我离职的表啊。我拿到了就可以走了啊?

我现在口头说离职,已经有六天了,我想填离职表,可是有关人员不在,那是不是我要把离职日写晚一点啦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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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2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第2个回答  2009-06-09
你填写辞职报告或者自己写一份辞职报告提交给人事部就可以了,自提交辞职报告三日后你即可不用到公司报道了,但是建议你最好能拿到单位签署的允许你正式离职的文件。或者你要有自己在企业上班的凭证,如工资卡,上班打卡记录等,也要有证明说明你自己是已经给主管提前三天提交了书面的离职报告。有这个就足够了。
第3个回答  2009-06-09
找人事部啊,找你上司干什么,你只要跟他说你不做了,到人事领张离职表,不过人家才不会管你找没找好工作,他们考虑的是找好人了再放你走,所以他拖延你的时间。如果你的手续办好了,工资肯定会跟你结的,他不结你去告他,不是几百块的事情。人品问题。
第4个回答  2009-06-19
那你就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咯
不要等公司给你什么离职表
写封辞职信什么的
然后 等1个星期嘛 还不回复你就直接不去上班了 也不要交接工作
急你老板一下 他自己都会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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