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未去世之前把房子的房产证改为我的名字,去世之后没有遗嘱,请问其他子女是否对房子有继承权呢?

说的详细点,我父亲是在未去世之前把房子的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就是想把房子给我,但是那个时代法律没有普及,父母去世后没有立下遗嘱,家里还有其他兄弟姐妹,现在父母过世,其他兄弟姐妹来要房子钱,他们是否对房子有继承权呢? 谢谢专业人士回答!

1、法律上讲,对于房产这样特殊的财产,一般是以房产证为主要证明的。
2、既然你父母在去世之前已经将房子过户给你,证明这间房子已经归你所有了,与你父母和其他兄弟姐妹都没有关系了。
3、除非你兄弟姐妹证明,是由你非法协迫你父母,或者你父母在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精神状况不好等情况下,由你用非法手段取得该房的,那样,他们有权利主张其应得的权利。否则,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来向你索要房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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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8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的,你的兄弟姐妹在法律的角度是没有任何权利来索要房产的,可是从亲情的角度来说,他们有点想法是正常的,如果你的条件可以的话,建议还是和他们协商,兄弟姐妹来之不易,或许在最困难的时候兄弟姐妹总是比任何朋友都要靠的牢,除非已没有了亲情了,有些东西钱是买不来的,父母的财产做子女的不管有没有抚养都有权继承的,只不过是多少的问题
第2个回答  2009-06-08
楼上月光回答正确,我补充一点。

法律是法律,亲情是亲情。

父亲把房子给你,可能原因有两个,一,你确实对他相对来说最好,二,你可能比其他人更需要帮助。但这些不能说明,其他的兄弟姐妹对父母不好。他们向你要钱,除了争取继承权之外,可能还是想证明自己对父母的孝敬,争一个名分。

所以我个人建议你可以这样处理。如果他们其他子女对父母也不错,尽了一些自己应尽的义务,还说得过去,你还是应该分给他们一部分,多少完全看你的思考权衡,这就是亲情。父母虽没留下遗嘱,但很可能也希望子女之间相互扶持。

所以在处理这件事情要考虑几个方面,1,法律角度;2,父母的真实遗愿; 3,你对亲情的处理。
第3个回答  2009-06-08
请问,你父母在去世前为什么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
如果明确表示赠予,则该房屋在过户之后属于你的财产,不应被列为遗产;如果有其他原因,除了非法原因外,如父母为了再买套房而将该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或其他原因,其本意没有赠予的意思。则该房屋不能视为你的私人财产,应当列入遗产范围。但需要其他继承人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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