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就是做坏事的首脑必须惩办,应该是“胁从”,被逼迫而共同采取行为的人,可以不追究,不是“协同”的意思。
甲有罪。乙的情况还要再分析。如果甲的胁迫没有持续到乙杀人的那一刻,那么乙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甲是一直胁迫着乙,打比方说,甲乙丙三人在一个密闭空间,丙昏迷,甲用刀架在乙的脖子上要乙杀掉丙,否则甲要杀掉乙,乙的行动被限制到只能杀丙而无法反抗甲,则乙的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