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我5万块钱,有欠条,他有钱,就是不还我。欠条是08年5月写的,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我跟他是一个市,但不是一个区的。这样去哪儿的法院起诉他?起诉的步骤是什么?起诉状具体怎么写?起诉费用多少钱?而且我不知道他的家庭住址。
我有他学校的地址,他现在在上大学 ............................报警可以吗???????
作为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您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可能更习惯与对方协商处理,或者是找中间人调解一下,即便是想要诉讼解决纠纷,也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地方的哪个部门诉讼,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解答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约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纠纷,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