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到法院传票及通知,开庭了缺席会怎样

如题所述

没收到法院传票及通知,开庭了缺席的,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或者缺席审判的方式宣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没有经过合法传唤就缺席判决,是违法的,不符合法律程序,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对反诉作出判决,而不得将反诉与本诉一并作出缺席判决。因为本诉部分,法院应当按撤诉处理,但由于被告提出反诉后,本诉原告成为反诉的被告,因此,法院可以针对反诉被告不到庭的行为依法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缺席判决;
4、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5、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公告送达并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仍然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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