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步骤:准备好 强制执行申请 书、原告的 身份证 明、 判决书 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 立案 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申请 强制执行 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举例: 一审 判决书一般是送达之后15日内不提起上诉就会生效,如果一审判决书里是载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10万元。假设判决书是6月1日送达给被告的,那么15日内被告没上诉,6月16日一审判决正式生效,这时候还有10天时间让被告自己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到6月26日,被告还未还款,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材料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看网上的相应模板。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是公司的话则是 营业执照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法条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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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8
法院强制执行的主要程序有:\x0d\x0a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x0d\x0a2、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自觉履行,也可以直接采取执行措施。\x0d\x0a3、被执行人未履行的,由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并可由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x0d\x0a4、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可由法院中止或终结执行。\x0d\x0a5、执行完毕后,由法院办理结案手续。\x0d\x0a《民事诉讼法》\x0d\x0a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x0d\x0a(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x0d\x0a(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x0d\x0a(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x0d\x0a(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x0d\x0a(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x0d\x0a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x0d\x0a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x0d\x0a(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x0d\x0a(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x0d\x0a(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x0d\x0a(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x0d\x0a(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x0d\x0a(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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