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质量检查有哪些方法

如题所述

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有哪些?


(1)目测法,其手段有:看、摸、敲、照。


(2)实测法,其手段有:靠、吊、量、套。


(3)试验法。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如墙面粉刷质量应是:表面无压痕、空鼓,大面


及口角是否平直,地面是否平整,施工顺序是否合理,工人操作是否正确等,均是通过目测、评价。摸,就是手感检查,主要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检查项目,如水刷石、干粘石粘接牢固程度,地面有无起砂等,均通过摸加以鉴别。敲,是应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通过声音的虚实确定有无空鼓,根据声音的清脆和沉闷,判断属于面层空鼓或底层空鼓。此外,用手敲如发出颤动声响,一般是底灰不满。照,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


如门框顶和底面的油漆质量等,均可用照来评估。


靠,是用直尺、塞尺检查墙面、地面、屋面的平整度。吊,是用托线板以线锤吊线检查垂直度。量,是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湿度、温度等的偏差。套,是用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角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


等项目的检查,对门窗口及构配件的对角线(窜角)检查,也是套方的特殊手段。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1.工程质量事故概念


(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安全性方而)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1990年4月4日(90)建建工字第55号文件指出:直接经济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所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


分类有多种方法,但一般可按以下条件进行分类


(1)按事故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5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


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均


属特别重大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在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


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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