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是认定的主责对方次责我应该怎么解决赔偿?

如题所述

您好,车祸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如何赔偿?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三)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四)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就交通事故责任作了科学的划分。这就是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另外,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赔偿问题很复杂目前责任大小跟赔偿比例也没有统一标准,全部责任全部赔偿没有争议,其他一般是先由交警调解协商解决。分歧大的只有上法院起诉,由法庭判决。
主要责任方,就是承担事故的赔偿等,占百分之八十最有,因为一个交通事故导致经济损失一百万,那么主要的过错方就要承担八十万左右的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
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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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4
你好,主次责是按3/7比例分的。你赔对方损失的70%,对方赔你损失的30%。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03
有保险公司的话,由保险公司各自承担理赔责任。没有保险公司,协商各自赔偿,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第3个回答  2020-03-19
赔说来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材器具、交通费、鉴定费等等费用。

其中,在交强险范围先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事故责任进行分摊。

请采纳~~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20-03-03

    先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双方都有责任可以使用交强险报销赔偿,不足部分根据责任比例由商业三者险或车损险进行赔付,没有商业险就根据比例自行承担。

    举例:对方车损3000元,交强赔付2000元,1000元*70%(主责赔付比例)=700元,700元由本人或商业险承担;如果本车损失3000元,对方交强赔付2000元,1000元*30%(次责赔付比例)=300元,300元由对方商业险或司机承担,望点赞,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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