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二婚,他有三个小孩判给女方,我一个小孩判给男方,我们一个小孩都没有,可以再生育一个吗?

男方没有工作单位,女方事业单位。位置湖北省武汉市。男方第三个小孩当时是超生的。

根据计生法律夫妻双方其中有一方是初婚的可生养一个,可你俩都不是初婚了,就不能再生养一个了。只能通过有两个办法解决:第一 去找村委会开领一份证明然后到计生部门去申办准生证 如果未得到批准的话那就用第二个办法 就是进行无证生育(也就是说不用办任何证件与申请就直接生育),但必须要准备五六千块钱来接受罚款、也就是说生孩子之后亲自到计生部门去主动交罚款再拿罚款单到派出所去办理入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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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2
只要你们双方愿意,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1-12
这个应该是可以的啊。
第3个回答  2019-01-12
可以啊,为什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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