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安置待业期间算不算工龄

如题所述

退伍军人安置待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照人事管理的习惯,退伍军人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接续原来的军龄,合并计算工龄。等待安置期间不中断,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连续计算工龄。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退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扩展资料

在计算平均长度的服务,应包括本企业工龄的内部,但在计算连续工龄,不应包括服务的平均长度(一般来说,由于个人原因不连续工作,不连续只能计算前的工作时间平均长度的服务)。现在决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有退休条件时,一般只采用连续工龄。

所以平均工龄现在已经没有意义了。实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工龄或者连续工龄,按照国家[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周年按一年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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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退伍军人安置待业期间,算工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七条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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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0
退伍军人安置待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按照人事管理的习惯,退伍军人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接续原来的军龄,合并计算工龄。等待安置期间不中断,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连续计算工龄。
但是,退伍军人安置,现在主要是针对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士官,对于按照《兵役法》服役的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一般不再安置,而是自谋出路。这样,义务兵退伍后,如果没有立即找到工作,应当根据《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将档案转移去户籍地的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由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使工龄得到接续。
第3个回答  2020-05-29
我04年退伍的,待业几年了,最近进单位了,这个问题我了解过,一般只算你在部队时候的两年工龄,另外还要看学历,如果在部队时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可以去人事局办人事代理,连续工龄。如果没有的话,只有服役时的两年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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