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培训的界定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到公司后就和我们签订了培训合同,培训费用3300和落户费用600.我们必须服务三年以上。但是公司只发几本书,就让跟着班组走,还让我们和老员工签了个师徒协议,给师傅每月100元。我们在陪训期3月工资是3300.请高人指点,这培训协议受劳动法保护吗?如果违约需要对公司赔偿吗?
补充一些,我们现在已经跟着班组干活了。

企业是不充许收任何费用的,培训费3300还有落户费600加起3900多他们有收据给你吗?还有哪个师徒收据100三个月里面你得到3300你就等于1分钱没有拿到。你们什么公司啊?直接去 劳动局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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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7
不受法律保护,建议你们去找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告公司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录用员工时不允许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第2个回答  2010-07-19
培训要有培训资质的专门的学校。而且培训费由单位出,否则不能向你收,你也没有义务服务3年。向你所说的只发了几本书只能算你公司的培训,不能收费的。

劳动合同法里也没有什么“落户费用”的说法。
第3个回答  2010-07-17
如果有第三方介入培训,你的培训协议是生效的!赔偿也是你交的学费,按时间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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