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谈的工资是3000,然后面试的时候说是2000,这样合法合理吗?
用人单位招聘时同应聘者交谈的时候说的工资是3000元,在面试的时候又说工资是2000元,这不存在合法与否的问题。口头上说的不为工资依据,对方可以不承认。而且工资的定额是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体现,那才是白纸黑字正规的,必须履约的。
所以,题主不必现在纠结,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认真的看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看合同同中拟定的工资报酬是多少。如果不符合自己的意愿,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