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属于河北廊坊市,办理手续如下:
(1)在出租房屋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双方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申报;
(2)在自购房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房屋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申报;
(3)在单位内部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用工单位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申报;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登记造册统一申报;
(4)直系亲属投靠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寸白底照片一张,由户主携带身份证并出具辖区居委会证明,带领其到派出所(流管站)申报。
(5)大、中专、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办理居住证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一寸白底照片一张、所在院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扩展资料
《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 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采用IC卡材质的,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属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18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十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签发日期和签注日期。
第十五条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参考资料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居住证办理
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